王松柏律师1995毕业于郑州大学,法律专业。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职业经验,在法律界以思维敏捷、仗义直言而著称,曾代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,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赢得了当事人和律师同行的高度赞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松柏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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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,“因收集证据的需要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,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。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。”
一、扣车期限
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,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,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,超过二十日的,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,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。
鉴定结论出来后,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,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,如果需要重新鉴定,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,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。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,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,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,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。
因此,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,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。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,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。
二、扣车情形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法扣留车辆:
1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,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;
2、有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嫌疑的;
3、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;
4、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;
5、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;
6、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;
7、未申领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》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;
8、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;
9、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因收集证据需要的,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。
最后,车主需要注意的是,被扣车后,交警会用拖车的形式将车子送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,拖车是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,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。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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